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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期优秀学员的通知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7-09-28 14:18:25 查看次数:【8890】次
关于评选第四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
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信委,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单位:
2017年7月,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推动下,第四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工作顺利结束,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推动工作,表彰先进,按照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的要求,现就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优秀学员。
1.第四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正式注册学员。
2.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位于全地区/单位前10%。
3.日常学习进度达90%以上,日常自测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
(二)最佳学员。
1.符合优秀学员推荐评选资格,在优秀学员中推荐产生。
2.学习认真刻苦,培训过程中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3.能够做到学以致用,结合培训所学积极参与本地区或本单位节能工作实践,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名额分配原则
将参训人数(综合考量报名通知分配人数和实际参训人数)、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考试合格率、考试优秀率、总体学习进度、平均自测成绩等作为评价指标,经加权计算后确定各地区、各部门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名额。(见附件1.2)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学员。由国管局节能司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二)最佳学员。
1.由国管局节能司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颁发最佳学员证书。
2.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网开设专栏展示学员风采,发表学员撰写的学习体会、工作心得等文章。
3.参加在清华大学组校内举办的最佳学员交流学习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参训情况,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应尽量向基层公共机构倾斜。
(二)各地区、各部门远程培训一级管理员请于9月30日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网站,在“评优管理”专栏,在线报送推荐人员信息,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人员名单(推荐步骤附件3)。
(三)各地区、各部门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推荐人选经国管局节能司审定后,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网公布。
附件:1.优秀学员名额分配情况。
2.最佳学员名额分配情况。
3.最佳学员及优秀学员在线推荐步骤。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胡老师 010-6279.2835
李老师 010-6279.7020
010-6279.6084(传真)
附件1
优秀学员名额分配情况
地区/部门 | 名额 | 地区/部门 | 名额 | 地区/部门 | 名额 |
北京 | 8 | 山东 | 22 | 青海 | 7 |
天津 | 12 | 河南 | 13 | 宁夏 | 12 |
河北 | 9 | 湖北 | 14 | 新疆 | 20 |
山西 | 12 | 湖南 | 7 | 兵团 | 5 |
内蒙古 | 13 | 广东 | 25 | 教育部 | 3 |
辽宁 | 25 | 广西 | 19 | 卫生部 | 2 |
吉林 | 13 | 海南 | 13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1 |
黑龙江 | 7 | 重庆 | 21 | 水利部 | 1 |
上海 | 18 | 四川 | 19 | 人民银行 | 18 |
江苏 | 24 | 贵州 | 16 | 质检总局 | 14 |
浙江 | 13 | 云南 | 9 | 安监总局 | 1 |
安徽 | 26 | 西藏 | 7 | 其他中央部委及其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6 |
福建 | 13 | 陕西 | 7 | ||
江西 | 27 | 甘肃 | 13 |
附件2
最佳学员名额分配情况
地区/部门 | 名额 | 地区/部门 | 名额 | 地区/部门 | 名额 |
北京 | 2 | 山东 | 5 | 青海 | 2 |
天津 | 2 | 河南 | 3 | 宁夏 | 2 |
河北 | 2 | 湖北 | 4 | 新疆 | 5 |
山西 | 2 | 湖南 | 1 | 兵团 | 1 |
内蒙古 | 3 | 广东 | 6 | 教育部 | 1 |
辽宁 | 6 | 广西 | 5 | 卫生部 | 1 |
吉林 | 3 | 海南 |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1 |
黑龙江 | 1 | 重庆 | 5 | 水利部 | 1 |
上海 | 5 | 四川 | 5 | 人民银行 | 4 |
江苏 | 6 | 贵州 | 4 | 质检总局 | 3 |
浙江 | 3 | 云南 | 2 | 安监总局 | 1 |
安徽 | 7 | 西藏 | 1 | 其他中央部委及其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2 |
福建 | 3 | 陕西 | 1 | ||
江西 | 7 | 甘肃 | 3 |
附件3
优秀学员及最佳学员在线推荐步骤
一. 登录网站
使用一级管理员账号与密码登录网站(thjnpx.lms.webtrn.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二. 在线推荐
在左侧导航栏“评优管理”-“推选优秀学员”中,依次勾选拟推荐的优秀学员及最佳学员。
请先推荐优秀学员。最佳学员的人选在已推荐成为优秀学员的成员中再次勾选。
推荐时可综合参考学员考试成绩排名比(即学员成绩在全地区/单位的位置)、规定外学时数(即学员在学校规定完成的学时之外,额外学习的时长)、综合考试成绩、日常工作表现等综合学习及工作情况。不惟分数论。
三. 上传盖章推荐名单
上传盖有推荐单位公章的人员名单至网站,名单内容写明学员姓名即可,如有重名,建议简单区分。
四. 在线确认
预览或下载已推荐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如有修改,可返回网站点击“取消评选”进行修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