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能源供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并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节能工作刻不容缓。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全体国民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耗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2008年10月1日,国务院开始正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局面。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设置专门能源管理岗位,并强调其重要性,同时逐步实行能源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落实条例的规定,2011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指出,要依托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培训长效机制。国管局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百万人才工程”,积极推动建设一支掌握最新节能理念、拥有完备节能知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节能管理队伍,全面提升节能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

  鉴于节能管理人员之于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国管局与清华大学联合推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远程培训项目”,旨在以清华大学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远程教育的无时空限制、成本低、培训面广、低碳节能等优势,开展大规模的网络培训,以此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