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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的通知
作者:暂无 发布时间:2015-04-23 11:45:13 查看次数:【492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1月, 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推动下,第二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工作顺利结束,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推动工作,表彰先进,按照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的要求,现就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优秀学员。
1.第二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正式注册学员。
2.综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3.日常学习进度达90%以上,日常自测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
(二)最佳学员。
1.符合优秀学员推荐评选资格。
2.学习认真刻苦,培训过程中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3.能够做到学以致用,结合培训所学积极参与本地区或本单位节能工作实践,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名额分配原则
将参训人数(综合考量报名通知分配人数和实际参训人数)、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考试合格率、考试优秀率、总体学习进度、平均自测成绩等作为评价指标,经加权计算后确定各地区、各部门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名额。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学员。由国管局节能司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二)最佳学员。
1.由国管局节能司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颁发最佳学员证书。
2.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网开设专栏展示学员风采,发表学员撰写的学习体会、工作心得等文章。
3.参加由清华大学举办的最佳学员交流学习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参训情况,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应尽量向基层公共机构倾斜。
(二)各地区、各部门于4月29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后传真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箱(ycxt4@mail.tsinghua.edu.cn)。
(三)各地区、各部门优秀学员和最佳学员推荐人选经国管局节能司审定后,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网公布。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胡老师 010-6279.2835
李老师 010-6279.7020
010-6279.6084(传真)